法庭上,检察院作为公诉方对三名被告利用职务擅自将属于国家发放给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私自外借的事实依法提出指控,并请求依法判决。辩护人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和指控的罪名提出质疑,进行答辩。在村级干部是否适用“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等问题上,控辩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审判长、审判员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主张,在考虑到有关证据争议较大,合议庭决定择日宣判。
区纪工委(监察局)采取这种“零距离”的旁听,以法庭现场审理的模式,让每一位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都接受到了廉政教育,再一次的警醒每位村级干部强化廉政意识,敬畏手中的权力,远离违法犯罪。休庭后,参加旁听的村级干部们都表示此次庭审让他们深受触动,他们将以案为鉴,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合法运行,做一名清正廉洁的村官。
来源:红网
作者:王晟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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