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杨某因贩卖毒品罪被靖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刚从靖州县看守所释放出来时,因身上没有钱,杨某向一起吃饭的曹某借了200元。8月19日10时许,杨某在靖州县某宾馆309房间,曹某要去看病,于是到该房间找到杨某还钱。杨某讲:“没有钱,只有一个冰毒包子可不可以抵账?”曹某答应冰毒抵债。于是杨某便从沙发边上拿出一个用白色透明塑料袋包起的冰毒包子递给曹某,曹某在该房间以“吹壶壶”的方式吸食冰毒。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来源:红网
作者:杨春 赵卫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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