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钢有个女儿叫小莉,想要一台“苹果”牌平板电脑,但因家庭条件不好,愿望一直没有实现。
曹钢本来在一家工厂上班。去年5月,因工厂效益不好,他到一家生态农业园兼职夜班保安,负责夜间园区的巡查。
期间,生态园老板文滨随身带着的一台平板电脑引起了曹钢的注意。“那是台‘苹果’的,正是妹子渴求已久的。”他事后回忆。
去年6月的一天凌晨,曹钢在值夜班的时候,看到这台平板电脑放在大厅茶几上。趁四周没人,他赶紧将这台电脑“抱”走。
几天后不见动静,曹钢胆子也越发大了。在一次值夜班时,他又溜到大厅前台,“拿”走放在柜子里的一条高档香烟。
不久,曹钢的事让老板发现了。今年7月,曹钢迫于压力将盗得的平板电脑主动退还了。
经鉴定:苹果电脑价值2400元,那条香烟价值850元,被盗物品价值共计3250元。
一个月后,警方把从曹钢处扣押的赃款900元还给被害人。
尽管积极悔罪,曹钢还是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并处罚金3000元。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编辑:杨洁 实习生 刘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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