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红网湘潭县站10月31日讯(分站记者 旷颖 齐骏)10月29日—30日,湘潭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忠德,副主任韩炎、欧建美、何晓春、赵国政、曾耀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俊文,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剑恒,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韩德平,副县长谭捍卫、唐仁光、黄铁华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潭常函〔2013〕2号(《档案法》贯彻实施)审议意见交办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潭常函〔2014〕1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审议意见交办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潭常函〔2014〕3号(土地储备)审议意见交办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上,与会人员就相关工作进行了积极而热烈的审议,医患纠纷调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成为热议话题。关于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大家一致认为,要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医疗质量;加大打击力度,遏制违法医闹;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对调处中心的财政投入,合力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对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要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调整考核办法,把部门履职和群众参与度作为考核指标,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有效解决“垃圾进城”的问题。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大家一致认为要树立“城乡统筹、全域发展”的发展理念,在完善城镇功能的同时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切忌过度开发,因地制宜强化特色产业的支撑。
会议最后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并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述职。当天,会议以投票的方式决定任命:
邓高燕同志为湘潭县民政局局长;
王蔚然同志为湘潭县林业局局长;
杨希平同志为湘潭县司法局局长。
免去邓高燕同志的湘潭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蔚然同志的湘潭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汤立新同志的湘潭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来源:红网
作者:旷颖 齐骏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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