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上9点多,王先生的妻子像往常一样将爱车停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天伦路人事局对面的停车泊位内就回家了,第二天上午出门时,王先生却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车子被撞了。由于车身左侧受到强烈的撞击,后车门和尾部都凹陷进去,后保险杠几近掉落,半个车身都爬到了人行道的台阶,路边的公共自行车停车柱也被撞坏。而在小车后面,一辆牌照为湘B7A***的黑色小车斜着冲到了人行道上,右前大灯撞到树上后被卡住,左车头及左侧车身都被刮花,反光镜也被撞落,而在车前窗夹着一张白纸,上面写有车主的电话,王先生与其联系的同时,也拨打了122。
通过电话联系,黑色小车车主谢先生来到了现场并连忙道歉,说一切修补费用都由他来承担。而此时天元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也来到了现场。2日凌晨,谢先生独自驾驶小车沿西苑路由北往南行驶至与天伦东路交汇处时右转弯,经过人事局附近时,由于操作不当撞上了停在对向车道路边停车泊位的王先生的别克小车,自己的小车也受损严重,由于无法开动又联系不到被撞小车车主,所以他留下电话后也离开了现场。
民警将肇事小车暂扣,表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到交警大队处理,但出于办事程序,民警到公共自行车公司监控中心调取了当时的视频还原事故现场,却惊奇地发现当时肇事车内不止谢先生一人,驾驶小车的是一名扎着马尾的女子,而谢先生只是坐在副驾驶上。谢先生为什么要撒谎?女子是否持有驾驶证?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许琳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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