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新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办理一起吸毒案件时从吸毒人员孙某某处缴获一台九成新的无牌无证豪爵牌摩托车。当问及车辆手续和来源时,孙某某支支吾吾,答非所问。经验丰富的办案民警未放过这一疑点,经深入审讯孙某某交代该摩托车是外号叫“长狗”的男子为了换取毒资而抵押给他的。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迅速展开全面的侦查工作,通过多处布控和蹲点守候,11月6日凌晨,办案民警将“长狗”抓获。经审讯查实“长狗”名叫刘某某,现年40多岁,系吸毒人员。2014年9月底的一天,刘某某流窜至新田县城某家具店内盗走停放在大厅的一台豪爵牌摩托车。盗窃得手后,刘某某将价值四千余元的摩托车以数百元钱的价钱交给孙某某抵扣毒资。
公安机关及时将被盗车辆追回发还给失主,见到自己失而复得的爱车,失主激动不已,对办案民警表示由衷的感谢。而盗窃嫌疑人刘某某则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谢新华
编辑:杨洁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