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醴陵11月14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为牟利,先后伙同他人及单独租借某酒店房间开设赌场,不到一个半月时间非法获利235500元。11月13日,黄某林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湖南醴陵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44岁的黄某林,醴陵市王坊镇人。自2014年5月29日起,黄某林出资50万元与徐某群(在逃)等人在醴陵市某酒店609号房间合伙开赌场,以参赌人员打“深圳麻将”的形式,从中抽取台费,非法获利。其中黄某林占赢利的四成,徐某群等人占赢利的六成。5月29日至7月1日,黄某林等人在该赌场共计非法获利210200元。
7月1日,黄某林与徐某群等人散伙后,又决定独自继续在该房间开设赌场,并重新聘请了两名服务员。7月21日至24日,黄某林在该赌场通过抽台费的形式,非法获利25300元。7月25日,经群众匿名举报,黄某林被当地公安局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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