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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提议办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得以落实

来源:红网 作者:张珍 编辑:王津 2014-11-16 21: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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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1月17日讯(记者 张珍)今年8月,湖南出台了《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全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80元,截至目前,已有近10万人通过各种渠道申请领取。
  
  而这一政策的出台,与省党代表赵岳平的提议有关。
  
  “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问题,还没有一个可行的方法。”在党代会提交的提议中,赵岳平清晰的表明: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独生子女父母都可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的奖励,但这一政策使得很多城镇纯居民、下岗职工等群体中的独生子女服务享受不到奖励。
  
  “2010年9月省里修订政策,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5000元,但社会上对这一政策有争议。”赵岳平解释,有的单位退休人员认为,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待遇比一次性拿5000元奖励资金要划算,也有地方上认为,地方财政一次性拿出大笔奖励资金压力很大。
  
  赵岳平通过了解发现,由于一直没有拿出一个可行的办法,从2011年起就没有落实奖励政策。
  
  为此,在党代会上,赵岳平提议,尽快解决2011年以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依据《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有关问题的具体意见》、《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确认办法(试行)》,建议省委、省政府尽快研究出台一个切实可行的政策,解决2011年以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问题。”会上,赵岳平提议掷地有声。
  
  在省党代表提议交办会上,提议交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省财政厅协办。8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规定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不仅解决了提议反应的问题,同时使得全省189万人直接受益。
  
  对目前发放情况,省卫计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处长禹华月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随退休费发放;参加企业职工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机构随养老金按月代发;其他奖励对象的由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发放。目前,已有近10万人通过这几种方式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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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珍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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