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出台残疾人康复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红网 作者:周帙恒 编辑:高芹 2014-11-19 10:56:40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11月19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周帙恒)日前,湖南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湖南省残疾人康复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分配管理办法,并将对资金进行监督和检查。

  残疾人康复资金是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等渠道筹集,用于残疾人康复的专项资金,包括用于残疾人职业康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康复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视力、听力语言、智力、精神、肢体残疾对象的筛查与康复训练、助视器的验配和训练、定向行走训练、医疗队组派、助听器验配等费用支出,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助器具的支出等。

  根据《办法》,对骗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方配套资金不按时到位、不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不按期报送有关资料的,省财政厅、省残联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可采取暂停项目拨款、今后1-2年内停止安排新项目或收回专项资金等措施,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肖红林介绍说,我省70%的残疾人有康复需求,而上一年度残疾人康复资金为2000万元,加上国家下发的资金补助,仍远远达不到残疾人康复所需要的资金。目前,我省康复资金优先用于抢救性康复,也就是对0-6岁残疾人的康复,包括小儿脑瘫、自闭症等。

来源:红网

作者:周帙恒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4/11/19/4177104.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