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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施工时不慎摔伤 要求赔偿时遭遇“踢皮球”

来源:红网 作者:罗建 编辑:杨洁 2014-11-20 15: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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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县站11月20日讯(分站记者 罗建)“现在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赔偿款也拿到了,这事总算解决了!”11月19日,湘潭县茶恩寺镇的黄某感慨。原来,就在两个月前,黄某因为在一幼儿园施工摔伤与包工头和幼儿园产生了纠纷。
  
  茶恩寺镇千家村黄某经人介绍,从今年6月26日起到包工头汤某承包的中路铺镇某幼儿园建房项目中从事木工。
  
  “当时一脚踩滑了,一下子就掉下去了,摔得我顿时没回过神。”今年9月10日下午,黄某在施工时从2米多高的施工架上摔下,导致腰背部肿痛。汤某将黄某送到中路铺中心卫生院检查、治疗。
  
  几天后,因腰背部仍然肿痛,黄某自行转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医院诊断,黄某本次摔伤导致腰背部软组织挫伤、多发胸腰椎陈旧性骨折,但医院诊断排除新发骨折的可能。
  
  黄某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半个月后,于9月27日伤逾出院,共花去医药费用3800元。期间,汤某和幼儿园共支付给黄某2600元。“后来我找他们要赔偿的时候,他们两方都推责任。”伤逾后的黄某要求汤某和幼儿园赔偿医疗费用和误工费,但因汤某和幼儿园相互推诿责任,都不愿赔偿。
  
  近日,黄某来到中路铺司法所申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员在认真听取黄某、汤某和幼儿园三方当事人的意见后,通过深入查明事实、切实找准依据。
  
  当日,司法所组织当事各方召开调解会,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的程序,综合运用各种调解技巧,分别对纠纷双方进行法制宣传和思想疏导,最终促使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汤某、幼儿园自愿一次性赔偿黄某2500元(其中汤某支付1500元,幼儿园支付1000元);二、本纠纷一次调解终结,本协议履行后,各方当事人不再因本纠纷主张其他民事权利和承担其他民事义务。
  
  最终,该起赔偿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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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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