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王某军是叔侄关系,二人均是湖南邵阳人。2014年10月8日晚上,王某、王新某和另一商贩陈某、陈流某均在株洲市芦淞区新芦淞服饰工业园内摆摊卖水果,有位顾客在陈流某、陈某处买水果不成后转到王某、王新某处购买,此时,王某对该顾客讲陈某等的水果摊电子称短斤少两,被陈某、陈流某听到后双方发生口角。陈某气愤之下将王某的水果摊掀翻,从而双方起了冲突发生互殴,但随即被群众扯开。不料,在陈某、陈流某回到摊位后,王某等人持塑料凳子对陈流某进行殴打,王某还持小刀将陈流某面部和头部、腹部、背部割伤。王某军得知其父亲王新某与人起争执被打,从家中持一根自来水钢管赶至工业园中追打陈某,在朝陈某腿部打了一下后将钢管随手丢在地上,又用拳头朝陈某胸部打了几拳,王某捡起王某军丢在地上的自来水钢管又朝陈某的腿部和头部一顿猛打。民警赶至现场后阻止了打斗,并将王某、王某军等带回公安机关。
经鉴定,陈流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陈某右腿骨折为轻伤二级,头部凹陷性骨折为轻伤一级。
来源:红网
作者:刘常青 陈皓静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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