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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男子入户抢劫、盗窃被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编辑:杨洁 2014-12-01 13: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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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2月1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贺琴)有过一次服刑经历,出狱后依然不思悔改的青年小伙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中一次被房主发现后还以暴力相威胁,转而实施抢劫。11月28日,谭某被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抢劫罪提起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谭某,男,今年26岁,湖南省永兴县人。曾在2009年4月因犯抢夺罪被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今年4月4日21时许,谭某来到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桥某小区5栋,溜进一住户家中准备实施盗窃时,被被害人林某发现,谭某即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对林某进行威胁,随后抢走林某现金人民币500元。
  
  7月上旬的一天,谭某在长沙市雨花区某小区二期14栋1单元,爬窗进入某住户房内,盗得杨某的黑色三星手机一台。被盗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260元。
  
  7月15日凌晨,谭某来到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桥某小区4栋2单元,爬窗进入一住户房内,在该房盗窃未果,顺着阳台溜进与该房相通的隔壁房间,盗得胡某的飞天茅台白酒六瓶、玉镶金翡翠挂件一个。在盗得赃物准备离开现场时,被房主胡某和王某发现,两人随即报警将谭某抓获。被盗物品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1860元。
  
  办案检察官提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盗窃罪,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本案谭某入室盗得居民人民币数额较大,涉嫌抢劫、盗窃两罪,应数罪并罚。等待谭某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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