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红网祁东分站12月2日讯(分站记者 邹娇艳)12月2日,祁东县召开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动员会,会议传达贯彻了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该县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祁东县副县长高瑛主持会议,祁东县委副书记杜登峰作重要讲话。会上,祁东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作动员报告,并详细解读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1号)文件精神。
据悉,此次补助对象是曾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部分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将根据个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按60元、90元、120元每人每月三个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祁东县补助对象身份及工作年限认定工作,分为宣传发动、本人申请、乡镇初审、县级审核、核准上报五个环节。
杜登峰指出,做好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省里有要求、现实有需要、也是政府部门责任所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此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上来。
杜登峰强调,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工作量大,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杜登峰要求,要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开好动员会,层层传达,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负起协调把关之责,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发放工作顺利推进。
会上,还对各乡镇(街道)、县教育系统的人事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来源:红网
作者:邹娇艳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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