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仪式现场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加新发表讲话
举行升国旗仪式
全体干警向宪法庄严宣誓
红网新化站12月6日讯(分站记者 王彬)“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上午,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全体干警身着检察服、胸佩检徽,在检察长李加新的带领下集体向宪法宣誓,以表达对宪法的敬畏。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以来,每年的12月4日,全国各地都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在法警队队长孟旭东报告仪式准备完毕后,检察长李加新发表讲话并主持举行升国旗仪式,在李加新的领读下,全院检察干警肃立举起右手宣读检察官誓词,向宪法庄严宣誓。
活动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自己的宪法和法律意识,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践行自己的誓言,为建设法治国家做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审核:王彬]
来源:红网
作者:王彬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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