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曹先生反映,10月份因为他家中办喜事,在市区某商贸有限公司花1088元购买了17件(153瓶)芒果汁饮料。酒宴当日,客人们食用时发现部分芒果汁里面有黑色沉淀物。事后曹先生以饮料有质量问题为由找经销商几次索赔无果,于是投诉到益阳市资阳区消委。
接投诉后,资阳区消委立即联系经销商和生产厂家核实相关情况。厂家承认该批次饮料中部分出现黑色沉淀物,有可能是产品出厂时密封把关不严的原因,但对曹先生提出索赔2万元的要求不能接受。资阳区消委两次组织当事双方调解,12月8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厂家同意赔偿曹先生1480元。
来源:红网
作者:王名魁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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