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22岁,覃某,23岁,均系湖南溆浦人,无业。10月21日下午,两人在河西家电城闲逛,见一灯具店的女老板将一台苹果手机放在地上充电,张某便走进店铺佯装看灯具,将女老板引开,并故意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其视线,此时覃某乘机窜进店铺,将手机连同充电器一起拔掉偷走。张某见事成,找了个借口迅速离开店铺。当天两人将手机卖得2000元并平分赃款。
尝到甜头后,两人又分别于10月28日、11月10日、11月16日,在河西、天星坪等地的商铺,以声东击西的方式盗得手机三台,卖得赃款5000余元。
俗话说,夜路走多了迟早碰到鬼,当两人再次故伎重演时,被店员及热心群众当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办案检察官分析,此类不法分子一般都选择在白天店铺人多之时趁乱作案,作案对象一般都是店员摆放在明处的手机、提包等财物,作案方式则以上述案例这种声东击西为主,店员因为要接待众多顾客,分身乏术,故使得不法分子极易得手。
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提醒:由于此类案件的犯罪分子结伙作案,相互隐蔽,流窜性大,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很大损失,也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带来很大困难。希望广大经营者在经营期间不要忘了自身防范,对于几人同时进入店内购物要提高警惕,将随身财物锁好后再招呼顾客,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来源:红网
作者:谭才兴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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