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11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赵颖慧)12月9日,长沙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到,长沙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城中村改造,全面实现农村村委会转变为社区居委会、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村民转变为市民、村民转变为股东。到2018年左右,力争三环以内84个城中村中经自主申报纳入改造范围的村全面实现改造,并形成较为成熟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意见》自2015年1月2日起实施。
城中村改造,村民将变为市民,他们将面临哪些改变?第一户籍变化。根据《意见》,按照社区布局规划,将原村民统一划归社区管理,加快完成纳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的村民户籍改登工作。
村民变为具有城镇户籍的社区居民后,社保待遇怎么办?《意见》鼓励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办理补缴手续按转户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100%作为个人历年补缴缴费工资基数进行补缴。
村民的房子怎么办?《意见》称,已办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产权证的村民住宅,房屋维修资金缴存标准按经济适用房标准的50%缴存。
长沙市将对依据市政府令第60号拆迁安置的121个城中村实施分步改造。2014年,加快推进现有14个试点村集体资产过户、集体土地房屋处置工作,解决遗留问题,妥善安置村民,保障长远收益,实现新成立的村级经济组织正常运营。以中心城区的“两无一有”的村和“一无三有”的村为重点,扩大试点范围,新增5-10个试点村。
2015年,在巩固试点村改造成果的基础上逐步铺开,将改造范围扩大至城市周边“两无一有”的村、“一无三有”的村和中心城区人均农用地0.3亩以下的村,再铺开20个左右的城中村的改造工作。
到2018年左右,力争三环以内84个城中村中经自主申报纳入改造范围的村全面实现改造,并形成较为成熟的城中村改造模式。
来源:红网
作者:赵颖慧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