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突出“便”字。人民法庭受理案件以乡村邻里纠纷为主,涉及的是来自最基层的农民群众。为此,该院结合群众需求,在诉讼各环节上突出便民特色。在开庭前,充分把握案情,及时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认真开展思想教育,今年来共庭前化解纠纷173件;在文书送达阶段,采取“电话预约、上门送达”措施,帮助边远地区及行动不便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868份,减轻群众诉累;在审判过程中,通过电话、QQ等方式加强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情况;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传递诉讼材料,让当事人不跑路、少跑路。
办案进程突出“快”字。结合法庭受理案件案情相对简单的实际,该院对于能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最大程度的减轻群众诉讼拖累,今年来法庭共简易审理各类案件1419件。高度关注农村生产的季节性要求,合理安排开庭时间,错开“双抢”等农忙时节,避免司法办案耽误农民抢种、抢收,今年该院在秋季“双抢”前集中、快速审理涉农案件248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同时,对于追索赡养费、工伤损害赔偿金等涉民生案件,免受案件受理费,并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帮助当事人早日获取合法权益。
审判效果突出“和”字。为最大限度地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维护农村邻里和睦,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司法办案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又强调审判的社会效果;既注重法律感化,又注重情理教育。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广泛邀请乡村长辈、当事人近亲属参与到调解过程当中,立足于从心灵上感化义务人。今年来该院两个人民法庭共受理民事案件2115件,调解结案766件,调解并当庭兑现205件。同时,对于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适时开展巡回调解、巡回审判活动187场次,既让当事人不出户、不出村就地化解纠纷,又取得了教育民众、弘扬法制的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罗琼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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