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活动中“姑娘回娘家”方阵
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期间苗家青年男女对歌
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期间傩舞狂欢
红网绥宁站12月27日讯(分站记者 向云峰)12月27日,笔者从文化部办公厅日前公布的“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中获悉,绥宁县(苗族四月八姑娘节习俗)榜上有名。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又称“黑饭节”、“跳花跳月节”,是苗族群众一年一度最隆重的群众性的民族节庆活动,主要流传于以黄桑坪苗王古国为中心的绥宁县及周边的广大苗族地区。这一重要节日相传是为了纪念古代飞山峒蛮女英雄杨黎娘。这一天,身着节日盛装的苗族同胞聚集在一起,喝烧米酒,吃黑米饭,载歌载舞,谈情说爱。2008年,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如今,这一传统的民族节日正在向集文化、旅游、商贸于一体的综合性节日过渡。今年9月,该县凭借民俗活动“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喜获2014年至2016年度“湖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由文化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评审命名的文化活动。自1987年创建以来,每3年一次,已经成为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丰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公共文化品牌项目。
来源:红网
作者:向云峰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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