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上午11点左右,汝郴中队民警邓志鹏、郭宇峰在厦蓉高速热水收费站对一辆牌号为粤U99**0的小型面包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朱某神色慌张,出示的驾驶证有明显的伪造嫌疑,民警立即将驾驶员朱某带到执勤岗亭处罚室进一步核实情况。
民警通过公安内网核查发现,驾驶人朱某系郴州市汝城县人,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提供的驾驶证系套用他人的驾驶证档案编号伪造的。在证据面前,朱某供述,自己报了几次驾考都没有考到机动车驾驶证,于是花了3000元从不法分子那里买来了一本套用了他人驾驶证档案编号的假证。
民警对朱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45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李静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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