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城区各大生产、流通企业开展问题肉制品自查。利用已有的渠道,迅速将情况通知各个企业,立即开展对“江西瑞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相关问题肉制品进行清查,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使用和销售,就地封存。二是组织各县、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肉制品生产经营重点场所(冻库、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开展拉网式清查。三是督促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求认真开展内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隐患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严格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采购索证索票等制度,严禁采购无合法来源、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制品,主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共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11家、大型超市、商场89家、冷鲜肉及肉制品副食店165家、冻库26家,暂未发现问题猪肉制品。下步,该局将密切关注形势发展,进一步扩大清查范围,加强对所有肉类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切实保障张家界市肉制品质量消费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红网张家界站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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