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某,现年33岁,祁东县人,案发前系祁东县建设局城管大队工作人员。2013年07月至2014年4月,其通过捡拾、借取、盗用等方式获得他人身份证6张,并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在祁东县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各类信用卡共计8张。
经查明,截至2014年10月18日,罗某某通过8张信用卡恶意透支高达239326.15元。祁东县邮政储蓄在多达80余次书面及短信催收未果的情况下报案,2014年12月1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被抓获归案。
来源:红网
作者:谭真 彭杰 陈祥琳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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