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停产了,花费了近80万元进行整改。”花明楼镇竹湖石灰石矿法人代表汤谷向记者表示,自接到《停止排污决定书》,他便开始补环保手续,增添污染防治设施,企业的除尘设备是附近第一个安装好的。通过整改,全矿职工施工环境转好,周边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周围群众和职工一致叫好。他认为花这80万元值。目前,该企业路面硬化、围挡搭建、除尘设施建设等都已全部到位,待环评手续办好就可以接受验收了。
“从目前的执法行动和整治效果来看,新《环保法》起到了强大震慑作用。我们在环境执法中,既依法严控,也为企业思考,为企业解难题送服务,大部分企业主很满意。这种关系让我们现在更有信心和动力做好我县的环境监管和执法。”宁乡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
来源:红网
作者:彭凤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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