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站1月22日讯(邵阳晚报记者 石世桢 罗秀权 程赟) 父亲为孩子庆生办酒席,本是好事 ,结账欲打折不成 ,枪指店老板并砸店。检方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1月19日 ,一审法院判处被告有期徒刑11个月。
2014年8月的一天 ,被告人刘某在邵东县城一饭店给儿子办庆生酒。结账时 ,刘问收银员能否打折。收银员告知酒席套餐已经打过折了 ,不能再打折。刘心生不满 ,把收银台电脑推倒。收银员叫来店老板何某。何到现场耐心解释 ,刘非但不听 ,还从随身的手提包掏出一把仿六四手枪 ,对着何的头部进行恐吓。何为自保 ,夺掉刘手中枪支往店外奔跑。刘见状 ,用椅子在饭店内一顿乱砸 ,将店内电视 、冰箱 、桌椅砸烂 ,直至民警赶到现场才被制止。
办案检察官提审时 ,刘辩解:喝醉了 ,神智不清 ,才犯事;涉案枪支是他人三年前委托保管的。
检方介绍,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明确规定:醉酒者犯罪 ,应当负刑事责任;且案发当日 ,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没有达到醉酒标准;而“非法持有枪支”不要求枪支系嫌疑人所有。
邵东县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寻衅滋事罪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红网
作者:石世桢 罗秀权 程赟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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