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切实做好落实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工作,县领导高度重视,民政局主动作为,2014年7月10日下发了《新宁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14]43号),明确了城乡低保基本条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申报审核审批程序等事项;2014年7月11日下发了《新宁县2014年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新办通字[2014]85号),明确了“阳光行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2014年7月30日召开了高规格的动员大会、并对乡镇分管民政领导、民政办主任、相关单位经办人员进行了系统的业务培训。这项活动分为部署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3个阶段,通过深入村组,入户调查,走访群众、信息比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和完善监督举报机制,把牢每一个工作程序。同时,还做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建设和“救急难”试点等前期调研,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信息录入,城乡低保绩效考核等工作。
截止到2014年12月底,新宁县开展的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共取消城市低保291户467人、农村低保1919户3807人;新增城市低保370户501人、农村低保1736户1832人,基本实现了应退尽退、应保尽保的目标。
来源:红网
作者:陈珏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邓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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