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程某在家门口看到办信用卡的广告,就电话联系了办卡人。办卡人替程某伪造了一张虚假的房产证明后,帮助程某办理了一张额度为10万元信用卡。程某为此付了5000元。2012年10月,程某在麻将馆认识了孔某,孔某提出可以帮助“养卡”和套现。孔某按期归还银行一定数量的钱,再通过刷pos机伪造虚假消费等方式帮助套现,到期再还款再套现,如此循环,维持信用度。一开始,程某按照每1万元交200-300元的费用给孔某,熟识之后孔某帮忙套现时就直接扣除了。
“我2013年上半年做生意亏了6万元,其他的钱用于日常开销和打麻将。”程某供述,他是因为做生意没有资金周转,才会去办信用卡,结果做生意亏了钱,就填不上窟窿了。
截至2013年7月30日,程某名下信用卡共透支本金14万余元,其中程某透支10万余元,孔某透支4万元。
“第一次银行发书面催收通知单时,我才知道孔某没有帮我按时还钱,但孔某告诉我没关系,还带着我去银行协商,并承诺我会想办法。之后我就联系不上孔某了。”程某说,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银行先后四次以“信用卡欠款催收通知书”的形式催收还款,但他未还欠款。
2014年8月22日程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家人帮忙还款3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罗倩妮 罗辉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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