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下午,被告人谢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至平江县大洲乡地段,因占道行驶,与对向车道的货车司机湛某发生纠纷,谢某将其摩托车横放在货车前面。周围群众纷纷劝阻,接到报警后赶到的公安干警亦阻止其行为。谢某仍然我行我素,继续与湛某争吵,造成道路交通拥堵近一个小时。
当日晚,公安机关将谢某带至平江县某卫生院抽取其血液样本。经鉴定,谢某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263.2mg/100ml。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谢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结合平江县司法局的社区矫正意见,可对谢某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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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汉寿站1月20日讯(通讯员 聂神佑)1月20日,汉寿县东岳庙乡无牌无证驾驶人张志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1月11日18时25分许,汉寿县东岳庙乡50岁的张志成喝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行至丰家铺乡丰家铺村路段时,因酒力发作,操作失控,将当地81岁的陈家言老太太撞成重伤。
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太子庙中队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将老太太送往医院救治,并开展现场勘查和取证工作。调查证实,张志成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本已严重违法,据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130mg/100ml,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
为此,汉寿县公安局于1月20日中午将犯罪嫌疑人张志成依法进行刑事拘留,现已送往看守所。目前,伤者仍在医院进行救治。
来源:红网
作者:赵琨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邓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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