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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协派驻省人民检察院民主监督小组:检察机关亮出最敏感环节接受监督

来源:湘声报 作者:彭英杰 编辑:高芹 2015-01-30 16: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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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彭英杰

  “我们这些公职人员,本来就接受检察院监督,大家都问我是不是吃了豹子胆,居然敢监督检察院。”委派到省人民检察院的民主监督小组组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易露茜在去年5月7日召开的省政协民主监督小组试点工作会议上这样说。

  当天,易露茜和其他5位委员一道,从省政协副主席王晓琴手里接过聘书,正式成为省政协派驻省人民检察院民主监督小组成员。

  委员们都有同样的担心:检察院作为执法监督机构,有独立的法律监督职能,一般人都不敢去监督检察院,如何开展监督?检察院工作专业性很强,很多参与监督的委员都是外行,外行监督内行,能行使好监督权利吗?

  半年后,这些问题有了答案:在省政协的有力指导、省检察院的积极配合下,监督小组成员坚守了“监督而不添乱、合作而不失职”的初衷,实现了 “既不会让检察院觉得不公正,也不会让政协失望”的秉公监督承诺。

  “特别是在着力提升全社会对检察院工作的认识和支持,为政协推进委派民主监督提供经验和借鉴上,作出了努力。”易露茜说。

  先 “充电”,后监督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对省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小组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深刻,要求相关部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协调配合,并明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亲自负责。”易露茜说,接到省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小组的通知后,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立即召开了院党组会进行部署。

  监督小组成员表示,将按照 忠实履职、把握尺度、加强协商的工作原则,对省检察院进行有效监督,努力做到“尽职不越位、切实不表面、帮忙不添乱”。

  考虑到检察工作专业性强,小组全体成员商讨后,向负责协调联络该组的省政协社法委提出了“充电”的请求,并很快得到省检察院的积极响应。

  “为期一天的集中学习,时间虽短,但内容很丰富。”监督小组成员、省总工会副巡视员田良玉认为,这次学习相当于岗前培训。

  “我们参观了省检察院的接访大厅、案管中心等工作场所,游劝荣检察长等领导登台授课,介绍检察工作职能、办案流程等方面的知识,还向委员们赠送了《检察官法》、《检察院组织法》、《话说检察权》、《阳光检务宣传手册》、《反渎职侵权基本知识60问》等系列学习资料。”易露茜说,学习活动规模不大,但规格很高。

  “小组成员的积极性也很高。”易露茜介绍,那天两名小组成员本来有重要工作,但都改变了行程,赶来检察院听课。

  走进三级检察机关

  “为使监督取得实效,不流于形式,同时体现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勇气,我们将对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以及扣押、冻结款物等最敏感、最容易受到质疑的环节亮出来接受监督。”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说。

  拟不起诉案件是检察工作中的腐败高发风险点。省检察院向监督小组专题介绍了案件的办理程序和我省近两年来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主动邀请监督小组对案件的公开审理进行旁听监督。

  为了让监督小组成员更近更深接触检察院工作,省检察院还邀请民主监督小组全程旁听了一宗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提请的拟不起诉案件的内部集体评议。

  为了强化自身监督,省检察院建立了全省系统内的明察暗访制度,民主监督小组很快融入其中并增添了助力。派驻后,监督小组随同省检察院纪检组、检务监察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随机对湘潭市检察院及雨湖区检察院、湘潭县检察院等市县两级三个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就控申举报中心接待、上下班签到、办案工作场所设置、办公室电脑泄密、看守所值班登记、公务用车派遣、扣押赃款赃物处理等系列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了解。

  “检察机关各项工作规范,干部素质高,奉献精神强,很好地履行了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系列法律监督职能。”易露茜说,半年来,小组成员走进检察院,了解、支持了检察工作。

  让易露茜感悟特别深刻的,是省检察院严格的自身监督,“不仅注重常态化的明察暗访,而且在去年下半年举全院之力开展了两轮以问题为导向的基层巡视,突出抓好对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民主监督不是站在对立面去找问题、挑毛病、设障碍,而是要寓监督于参与、支持和服务。”易露茜说,监督小组也向检察院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比如加强检务公开和人才队伍建设等。

  2014年11月,省政协主席陈求发等到省检察院调研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对小组半年来取得的成绩和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委员们深入学习了理论知识,重点解剖了监督案例,全面促进了交流了解。可以说,派驻省检察院民主监督小组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他们的探索实践,不仅初步构建了运行良好的工作模式,而且为政协委派民主监督机制的全面推行作出了良好示范。”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袁海平如此评价。

  易露茜:科学合法进行民主监督


  经过半年的小组监督工作,我深刻认识到,省政协向政府部门和两院委派监督小组,这一民主监督机制的创新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既是社会进步和这一伟大变革时代的需要,也是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用的体现。

  在实施过程中,我认为有几个关系的妥善处理有利于工作的有效推进:一是本年度的试点与今后的推广之间的关系;二是作为政协委员代表政协对检察院的监督与作为政府公务人员接受检察院这一国家执法监督机构监督之间的关系;三是委员本职工作与政协履职工作之间的关系;四是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院自身监督之间的关系。

  省政协科学、规范的组织指导,为监督小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作为具体联系单位,省政协社法委自始至终积极主动协调监督小组和省检察院双方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并不失时机地予以指导完善。

  半年的实践,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作为被监督单位的省检察院自身有独立的法律监督职能,监督小组的工作定位必须充分考虑这一实际,既要确保监督工作正常运行又不能过多地介入具体的执法过程。也就是说,必须科学、合法地进行民主监督。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检察体制改革、推进司法现代化的明确要求。今年全省检察系统将会有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出台,监督小组也将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大局,结合湖南实际,重点针对这些改革措施的落实开展监督工作。

来源:湘声报

作者:彭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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