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开始,汝城县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具有汝城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并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可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为确保重度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汝城县严格按照《汝城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级审核、乡镇复核、县级审批四步操作程序,并将符合发放条件的残疾人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红网
作者:朱忠达 彭景宜 罗智华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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