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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刘胜林 段丁颀 编辑:杨洁 2015-02-10 16: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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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娄底站2月10日讯(娄底日报 刘胜林 段丁颀)近日,迫于专项执行活动的强大压力,被执行人张某福主动来到新化县人民法院缴纳3万余元执行款。
  
  2013年1月29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华在帮被执行人张某福建房过程中不幸从二楼摔下,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张某华构成八级伤残。2014年5月15日,新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福赔偿32000余元,但张某福一直拒绝履行。2014年7月15日,新化县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尽管执行人员多次做张某福的工作,但张某福一直拒绝履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长效执行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立,有效解决“执行难”司法顽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通知及省委政法委会议精神,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部署下,2014年12月16日,新化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行为。经过干警连续半个月的奋战,新化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31日前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7条,移送拘留202人。被执行人张某福即在此次移送拘留名单之列。在强大的司法压力威慑下,张某福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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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胜林 段丁颀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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