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1956年出生,高中文化。1997年10月9日晚,李某伙同史某、王某(均已判刑)携带钢筋剪钳,窜至永兴县马田墟火车站,将一停留在站内的货运列车一车厢门锁剪断,从中盗走某品牌29英寸彩电9台。经鉴定,被盗9台彩电价值共计31500元。
1997年10月22日,同案人史某、王某落网,并于1998年被永兴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有期徒刑3年。2014年11月23日,潜逃17年之久的李某被抓获归案。
来源:红网
作者:雷勇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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