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出台以后,娄星区扎实推动纠正“四风”活动有序开展。2014年2月,全区反腐工作会议把“三公”经费的管理和津补贴的发放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范畴。去年8月,全区重点工作推进会对“三公”经费和津补贴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区纪委监察局牵头,与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成“三公”经费和津补贴专项清理小组,对全区各单位“三公”经费和津补贴进行专项清理,并将检查结果向区委常委会汇报。
2014年8月至10月,专项清理小组对全区247个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临时机构自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掌握了全区“三公”经费使用和津补贴发放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2014年,娄星区先后出台了《娄底市娄星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和会务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规定了“三公”经费等支出的审核、经费标准、财务审批和核销程序,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局严格把关,对超出标准的支出一律不予审核支付。
通过规范管理、严格审核,娄星区“三公”经费大幅度下降,津补贴进一步规范,2014年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减少了62.81%;2013年8月至今没有审批一台一般公务用车,平均单台运行费减少了21%;2013年至今没有审批一起集体组团外出参观考察学习事项,2014年外出参观考察学习费比2013年减少了72.54%。
来源:红网
作者:罗宗 阳二荣 黄首记 罗琪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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