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19时许,高速警察岳阳支队华容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辖区发生一起小车撞护栏的单方事故,民警在赶往现场做事故调查中发现驾驶员袁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且行为举止异常,加上其语言表达不清晰,民警怀疑其系酒驾,遂带其进行酒精测试以及血液测试。
经进一步查实得知,驾驶员袁某系江西九江市人,目前在华容县做房地产生意,当晚袁某驾驶牌照为赣GM8xxx的宝马小轿车由华容前往岳阳办事,在由西往东行驶至岳常高速838km处时因操作不当造成了此起交通事故。袁某这时醒了酒,下车就要走,民警赶紧拦住他,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
民警现场对驾驶员询问得知,袁某当晚与朋友在华容聚餐时喝了三瓶红酒,现场对袁某进行吹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41.1mg/100mL,后血液检测结果显示,袁某体内酒精含量达144.9855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袁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 赵芸 陈汐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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