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1日上午8时许,小叶从湘潭市烟草公司对面的公交站台,上了一辆103路公交车。“正打算下车时,一名男子突然往我身上靠,我瞄了几眼,没有瞧出什么异样。”小叶随后在雨湖区民主西路公交站下了车。
当天中午吃饭时,小叶猛然发觉:戴在左手腕上的那条黄金手链不见了。至于是落了贼手,还是链子断了掉在某地,以及什么时候不见的,她一时毫无头绪。
2个月后,警方的一次跟踪盘查,意外“牵”出了答案。
原来同年6月27日上午11时许,雨湖区中山路派出所的民警外出巡逻时,在金海步步高公交车站发现一形迹可疑男子,遂一路跟踪至民主路公交站。
“上前对其盘查时,这名男子神色慌张,语无伦次。”男子无缘无故的心虚露怯,警方决定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这一下,男子更慌了——不仅坦白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还主动交代了4月份伙同他人扒窃小叶黄金手链的事实。
因被警方盘查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最终,雨湖区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对其处罚金9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刘赟
编辑:申太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