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株洲市3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提标

来源:红网 作者:刘芳 张军 陈梦月 编辑:申太阳 2015-02-13 11:56:2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株洲站2月13日讯(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 张军 实习生 陈梦月)2月10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从3月1日起,城市四区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1012元/月调整为1112元/月,月标准提高100元。

  根据《关于株洲市2015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云龙示范区参照城市四区标准执行。

  醴陵市、株洲县、攸县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916元/月调整为1000元/月;茶陵县、炎陵县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828元/月调整为904元/月。

  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及相关政策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刘芳 张军 陈梦月

编辑:申太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02/13/407316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