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3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张莹)3月2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酒类市场专项抽检情况的公告》。结果显示,在抽检的159批次产品中,合格145批次,不合格14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1.2%。
不合格名录中,抽检自娄底市华蓝贸易有限公司、标称生产单位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的“10年绍兴花雕酒”;抽检自岳阳市岳阳楼酒鬼酒专卖店、标称生产单位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锦华酒业有限公司的“小贵龙酒(浓香型白酒)”、抽检自益阳市资阳区和信酒业经营部、标称生产单位为泸州大唐酒业有限公司的“赖茅酒”等14个批次酒类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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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莹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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