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11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谭旭燕 通讯员 彭大川)3月10日,记者从宁乡县环保局获悉,因拒不停止排污,宁乡县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于9日晚拘留了道林镇人和矽砂矿金狮二矿负责人李某,对其实施10天行政拘留。这是宁乡首例因环境违法实施的行政拘留案件。
1月7日,宁乡县环保局向56家企业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1月19日宁乡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实施生产断电。
然而,人和矽砂矿金狮二矿在两个月内没进行任何整改,负责人李某于3月1日指使工人撕毁电力封条,开闸生产,废水直排至旁边池塘。3月6日,环境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调查取证,并于当天将案件移送宁乡县公安局。
来源:红网
作者:谭旭燕 彭大川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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