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拥有65%以上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显然,中小微企业在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对外出口、增加就业岗位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阶段我国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并且已成为制约中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瓶颈。
为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于去年7月23日下发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
许仲秋认为,该《通知》对于解决小微企业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贷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不过,《通知》出台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情况很不理想。
许仲秋表示,中小微企业普遍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沿用传统做法操作:比如贷款期限,不管企业需求,基本上确定为一年还贷,如到期要续贷,贷款人仍然要借助外部高利息的资金还清贷款,然后还要重新评估、办理抵押、担保等手续,经过上述流程后才可以办理续贷手续,一些短期内筹集不到资金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帐户资金只能进不能出,并将列入黑名单,无法继续融资导致企业资金断流。此外,贷款过程中办理评估、抵押登记、担保等所需费用,全部压在申请贷款人头上,加大了企业贷款成本。
他建议,尽快出台规范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门规章或法规,明确法律责任,运用法律手段促使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根本上改进和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服务如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还贷方式、续贷操作流程等加强规范和优化;同时,加快构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长效机制出台一些硬措施,办一些实事,逐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普遍问题。
来源:红网
作者:廖洁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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