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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至今湖南各单位转办回复网友“呼声”830余条

来源:红网 作者:朱佳 编辑:王娉娉 2015-03-17 13: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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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3月17日讯(记者 朱佳)年后至今,湖南省各地留言办理单位共对830余条网友留言作出官方回应,怀化市委网宣办、洪江市网宣中心、衡山县网宣办、通道县网管中心、嘉禾县网宣网管中心、华容县网管中心、君山区网管中心等加入留言转办行列,不少网友反映的问题受到重视并得以解决。
  
  据红网《百姓呼声》每日简报显示,3月16日收到屈原管理区、荷塘区、嘉禾县、桃江县等多地回复共90余条。
  
  龙山县网宣办、会同县网宣办、靖州县网宣办、鹤城区网宣办、沅陵县网宣办、中方县网宣办、洪江市网宣中心、辰溪县网宣办、通道县网管中心、嘉禾县网宣网管中心、澧县县长热线等单位关注网友留言,并将留言转交至相关单位办理。
  
  回复精选:
  
  “呼吁洞口县物价局将春运涨价标准向社会公布”

  洞口县物价局回复:“经查,网友反映的情况属实。当事人周亮(车牌号为湘E4583×)、李智石车牌号为湘E4279×),从事洞口县城至黄桥镇客运营运工作,两当事人于2015年2月5日开始,违反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商[2014]6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擅自提高洞口县城至黄桥镇线路的客运票价2元/人。我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将票价恢复到物价局核定标准,并对两当事人分别处以罚款5000元。”
  
  网友反馈:“首先感谢所有支持我的网友!对我贴的关注和呼声!并感谢洞口县物价局领导在我帖网友的呼声和监督下,为乘车主持了正义!并依法处罚了擅自涨价的中巴车主,深表衷心感谢!”
  
  “为什么安化县应届毕业生不能办理失业证?”

  安化县人社局回复:“按规定你属于非失业群体,也不存在失业情况,依你目前情况不符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条件,故不能办理失业登记。你后来还讲了在网上看到人社部已经出台了新的规定的信息,你符合办理新的《就业创业证》。但据我局了解的情况人社部出台的新规定要到2015年2月1日起才实施。而你打电话来咨询的日期是2015年1月13日上午,况且我局暂未收到上述相关文件,所以暂时不能为你办理《就业创业证》,请与理解。”
  
  网友反馈:“昨天,安化县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联系了我,向我具体解释了相关政策,化解了其中的误会,在此,我对工作人员的悉心解释表示感谢。”
  
  “湘潭卢某在电化工地摔成四位瘫痪做不了工伤认定,请求社会救助”

  律师回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用人单位未为你方申请工伤认定,你方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网友反馈:“我是病患本人,在此我非常感谢所有在我受伤期间照顾我的家人,给我出医药费的工程公司,目前,我的病情逐渐稳定并开始康复。电话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和主管单位也在本月与我达成了友好协商,并且付清了我所有的医药费用,且支付了我后续所需要的治疗、康复等费用。在此,我非常谢谢他们为我做的一切。我现在不想做工伤认定了,只要后续医药费有着落了就好。我会好好珍惜生命!同时,也谢谢社会各界的友爱人士伸出的橄榄枝!”

来源:红网

作者:朱佳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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