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某,男,今年59岁,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人。2013年,长沙市开福区长沙某纸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贺某在公司处于亏损、没有盈利的情况下,为了达到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先是与长沙两家纸业有限公司组成联保体向某银行支行贷款300万元。之后,同年3月5日伪造该公司2012年年度盈利5217173.95元,年末余额17292511.15元的虚假《财务报表》;同年4月18日,贺某以该公司的名义同长沙市某纸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336.4万元的虚假《产品购销合同》。4月23日,贺某用上述虚假资料,取得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信任,骗取该行贷款300万元,贷款时间为1年。2014年4月23日,贷款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催还,贺某拒不归还银行贷款,给该行造成经济损失300万元。
今年2月4日,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经侦大队将贺某抓获。
检察官提示:贺某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300万元,且到期不能归还银行本金,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涉嫌骗取贷款罪。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贺琴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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