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1日下午,被告人黄某正、李某在梅田镇杨梅山村遇见被害人黄某,二人便向黄某索要2000元钱,要求其在15日前准备好。8月15日,黄某正与李某再次找到黄某索要2000元遭拒绝,黄某正便强令黄某坐上自己的摩托车,李某则驾驶黄某的女士摩托车跟随其后,将黄某带至他处。随后,黄某正用一把杀猪刀威胁黄某,不准其离开,同时指使李某将黄某的摩托车典当得现金1900元后,遂让黄某离开。黄某离开后立即向派出所报案,黄某正、李某二人落网。
经依法侦查查明,黄某正正是2006年一起绑架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2006年1月6日,被害人陈某因帮肖某(另案处理)开地下六合码单而欠下29000元,肖某要黄某明(另案处理)帮忙要债,黄某明便纠集黄某正等人将陈某绑架,向其家人索要45000元赎金,陈某趁看守人员熟睡之际,拿桌上的手机报案,随后陈某被公安机关解救,部分犯罪嫌疑人落网,而黄某正一直潜逃在外,直至因抢劫落网。
检察官提醒:切勿抱持侥幸心理,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惩罚。
来源:红网
作者:张玉敏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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