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长沙市国税稽查局获悉,长沙市某公司向山东鑫鹏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8份,涉案金额600多万元。随后,民警介入调查。通过审查该公司的财务资料,警方发现该公司向浙江、广东等8个省份虚开发票。主犯张明是杭州人,是三家钢贸企业的法人代表。他通常以票面价值3%的价格,从业务员手中购得发票。随后再以票面价值6%-7%的价格,转卖给需要的企业。
随后,专案组民警辗转广东、杭州、武汉等地,抓获20余名涉案人员。
来源:红网
作者:李柔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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