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为了女友将人砍成重伤 逃亡十年拖着病体回乡自首

来源:红网 作者:李军 温琳 何秋花 编辑:刘飞越 2015-03-23 14:37:09
时刻新闻
—分享—

  十年一觉逃亡梦,自首时分泪满襟

  十年前,女友与人产生纠纷,他持刀将人砍成重伤后逃跑

  十年后,他为何在哥哥家中接受庭审?提起逃亡岁月,他又为何数度流泪?

  红网株洲站3月23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李军 温琳 通讯员 何秋花)醴陵的彭其林(化名),10年前把人砍伤后开始逃亡;10年后,他在家人陪同下自首。3月19日上午,站在被告席上的他,一回忆逃亡往事就泪流不止。

  冲动的代价

  持刀将人砍成重伤后逃跑

  如果不是因为2005年2月26日晚上发生的事,彭其林和他一家人的生活也许会越过越好。

  2005年,彭其林41岁,和女友阿芳(化名)在醴陵水果批发市场附近经营一家小旅行社,还请了一两个服务员帮忙。

  出事那晚生意清淡,阿芳站在旅行社外招揽客人,看到一个正在打电话的男子,以为对方是外地人,就上前询问是否需要住宿。男子忙着打电话,没有听到她的询问。阿芳扯了一下男子的衣袖,不料这一扯,男子的手机摔落地上,并出现一定破损。男子十分恼怒,一边大声抱怨,一边对她进行推搡。

  一名服务员见老板娘与人争吵,赶紧叫来了彭其林。彭其林看到女友被人动粗,上前和该男子打了起来。打斗中他看到一个水果摊子上有把水果刀,就抄起刀向对方砍去。据他向醴陵市检察院公诉局的检察官交代,他只记得,“当时连续砍了好几刀。”

  之后,看到倒在血泊里的男子,彭其林心慌了。他对阿芳匆匆说了几句,赶到火车站,上了一趟赶往广东的火车,开始逃亡生涯。他没想到的是,这一逃就是10年。

  逃亡的10年

  度日如年,最终拖着病体回乡自首

  逃到广东之后,他不知道被他砍伤的人有没有死,自己是不是被通缉。最初的几年里,他不敢联系家人,怕被公安机关知道行踪,然后被抓,夜里总是做噩梦。

  他把自己打扮得像个流浪汉,没钱了就去打零工赚点钱过日子,还要尽量避开人多的地方。后来他觉得风声慢慢过去,尝试着和家人联系,才了解到被他砍伤的男子并没死,受了重伤后在医院治疗了大半年。为了赔偿受害者,旅行社盘出去了,70多岁父母的精神也受到打击,一度病倒。

  彭其林向检察官交代,他好几次想回来自首,但他考虑到自己没钱,回去又要坐牢,种种因素让他每次都打退堂鼓。

  他还联系过受害者一两次。去年10月左右,他向家人问到了受害者电话,随后给对方打了电话,请求对方原谅,同时表示愿意赔偿2万元。

  受害者知道他逃亡外地多年,也答应原谅他。不料去年10月份,他在高州突发中风,又差不多将积蓄用完了,他决定返回家乡自首。

  迟到的审判

  在哥哥家接受庭审,数度流泪

  今年1月7日,彭其林在家人陪同下,来到醴陵市公安局自首。如今的他,由于中风,行动不便,时刻都需要人搀扶。

  检察官告诉记者,彭其林10年后回到家乡,人很消瘦,看着周围的变化、双亲的变老,变得很容易激动。“问他什么,他有时很配合,有时止不住地流眼泪。”

  在自首之前,他家已与受害者协调好,对方考虑到彭其林的境遇,接受了两千元的赔偿,答应不再追究。

  考虑到彭其林的情况,醴陵市检察院公诉局建议法院,在彭其林的哥哥家开庭。

  检察官回忆,3月19日上午,在庭审现场,每当提到10年逃亡生活,彭其林总是突然就流泪,低下头将脸埋进双手之中。

  检察官介绍,如果10年前不出逃,彭其林由于涉嫌故意伤人致人重伤,可能会被判处3年到10年有期徒刑,表现好的话,减刑几年也有可能。如今,10年光阴过去,他仍然要站到被告席上接受迟来的判决。

  庭审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结果。

来源:红网

作者:李军 温琳 何秋花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03/23/406338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