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排查的重点,按照公司性质主要排查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融资中介、私募股权投资、网络信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及房地产中介等。按照经营行为主要排查是否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是否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其他形式的还本付息,是否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全方位开展工作,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区,达到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和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的目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落实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引导老百姓正确认识民间融资、防范风险;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自身学习,熟悉民间融资的方法、方式、手段,掌握鉴别、甄别非法集资行为,为加强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奠定基础,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吉首地区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来源:红网
作者:石艳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邓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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