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3月26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一个人不学法、不懂法是要吃亏的。湘潭县的一对父子因为不懂法,不守法,结果有理变无理,还要面对坐牢的尴尬。
事情得从去年的一次交通意外说起。
去年上半年的一天,徐勇与妻子罗琳在湘潭县石鼓镇街上买东西时,罗琳被从后驶来的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
尽管120急救车很快赶来,但罗琳还是在送医途中死亡。肇事人黄辉随即被交警控制。
事后,徐勇及儿子徐东、小舅子罗运等人一道,与黄辉家人的代表就赔偿一事协商。然而直到当晚,因双方分歧较大,迟迟没能达成一致。
次日凌晨两点,徐家人认为对方没有协商的诚意,就强行将尸体抬进黄辉父亲家,并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祭奠。
不仅如此,这伙人还在黄家生火煮面,翻找衣服御寒,黄家人被搅得不得安宁,却也无可奈何。
直到后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尸体才被抬离。
事后,徐勇、徐东、罗运3人被提起公诉,理由是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对此,3人起初很不理解,直到办案法官向他们宣讲有关法律,才低下头来。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你们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且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这样的行为当然要受法律的惩罚。”法官说。
不久前,湘潭县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徐勇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徐东、罗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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