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行文,对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进行调整,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75元。依据这一增长幅度,宁乡县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至120元。
此次发放标准的提高,是宁乡县标准在近5个月内的第二次调待。去年11月份,这一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95元提至100元。两次调待,惠及全县21.7万名城乡居民,月发放养老金总额同比增加近500万元。
3月26日,宁乡县该项养老金待遇由银行开始发放。此前,资金筹措、信息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已全部到位。此次,该县发放5200多万元。这些养老金,除按新标准发放的当月的2600余万元外,其他为调待补发部分。
来源:红网
作者:龚再蓉
编辑:曾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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