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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手机被借宿同事盗走 长沙一酒店员工殴打他人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黄熠 编辑:康晓乔 2015-03-28 1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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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县3月28日讯(通讯员 黄熠)3月26日,家住株洲县堂市乡板塘村的文某赶到株洲县检察院监所科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监督,其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文某、邓某、屈某(另案处理)、胡某均在长沙市芙蓉区某大酒店打工,文某、邓某、屈某均为该酒店的厨房员工,平时住在一起,关系不错,胡某为该酒店的服务员。2014年9月19日,胡某因所住房间修缮未完,提出到文某、邓某、屈某所住房间宿留一晚,文某等三人觉得平时胡某为人不招人喜欢,但碍于同事情面勉强同意。9月20日,屈某将其小米2手机放在宿舍充电,下班回宿舍后发现其手机不见了,遂问是否是文某、邓某拿着去玩了。文某、邓某均保证没有拿过屈某的手机。最后,屈某怀疑起了胡某,遂纠集文某、邓某一同将胡某喊至酒店厨房质问胡某。胡某言辞激烈声称其未拿屈某的手机,并指责屈某没有保管好自己的手机,不该随便找人麻烦。屈某气愤不过上前殴打胡某。文某、邓某见状一面为证明自身清白,一面因哥们义气上涌,也上前殴打胡某。经鉴定,胡某腰椎2、3左侧横突骨骨折,为轻伤。
  
  案发后,文某赔偿胡某14200元,邓某赔偿胡某13000元。据此,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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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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