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创建工作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对此,宁乡县安委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今年创建的单位名单。该县安监局对各企业专门下达《限期创建达标的告知书》,要求各单位在5月31日前与标准化咨询与评审机构签订协议,于8月31日前向县安监局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认定/评定申请,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本行业标准化认定/评定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熊胜兰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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