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4月9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周玉婷)家住长沙市雨花区的颜某和吴某是朋友关系,2013年3月,吴某打电话给颜某说需要借钱周转,并承诺付息。一听利息还蛮高,正好颜某手里也积攒了一笔钱,他当时就同意了。
2013年4月初,他通过银行转账,把100万元人民币转到吴某的账号上,后来又转了50万元过去。
“兄弟,我想把家里的房子装修下搞个茶馆来经营,你看能不能再借点钱给我,到时还是按月息2.2分计算。”2014年4月,吴某和颜某见面时,吴某又向颜某说起借钱一事。
之后,吴某带颜某到他家看了一下,看完吴某家的房子后,颜某再次同意借60万元给吴某。
最开始,吴某还是信守了承诺。颜某借给吴某100万元后,在约定的时间内,颜某收到了26.44万元的利息,而之后借给吴某的钱,利息就没有下文了,并且借出去的钱也拿不回。
而掉进吴某圈钱“陷阱”的不止颜某一人。
警方查证,2011年至2014年8月,吴某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个人名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2%至2.5%的高额月利息为引诱,以五花八门的借钱理由,以还本付息的方式向社会171名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累计达5000多万元人民币。
吴某所吸收的公众存款中,有4000万元左右转借至黄某搞投资,1000多万元用于支付相关债权人的利息,还有少部分用于个人开支和投资。2014年8月,吴某因为资金链断裂,致使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不能返还。
4月8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批准逮捕。
来源:红网
作者:周玉婷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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