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突出古城文化特点,提升景区整体韵味,助推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从4月初开始,凤凰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与县执法局“双剑合并”,联手对景区内897处不符合标准的商铺门窗招牌进行彻底拆除。同时,由县人民政府出资300余万元,遵从“节约、实用、可回收利用”的原则,按照“减量、规范、提质、美观”的要求,对拆除的招牌进行整体改造。目前,古城沿街不符合标准的商铺门窗招牌已基本拆除完毕,预计改造工作将在8月底完成。
来源:红网
作者:叶庆子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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